自從李明依小姐呼的口號: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成為大眾所認同的"心"標準開始......
人心變得見異思遷,愛情更是日異千里的見異思遷哪~
看著新聞台上播的公眾人物的不倫之戀,這麼堂而皇之的在大眾面前上演,不知道適可而止,究竟是要叫我們怎麼來教育下一代,對情感忠貞的必要性!...........亂七八糟的隨便愛時代,誰也難保不受到愛情的傷啊~
我看了近日不斷躍上頭條的歌手的愛情,從事件開端一直到近日的完結篇,整個的過程都讓我覺得很可笑,很火大,很可憐!
為什麼自己不敢坦承行為過失,而只以一句遭人利用來企圖掩蓋自己所有的錯!即便當事者真的是懷抱著巴不得就此推得一乾二淨的行為準則,那也不能全怪這個扛不下責任的傢伙,難道不堅守愛情擅自出走的妳沒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