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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李明依小姐呼的口號: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成為大眾所認同的"心"標準開始......

人心變得見異思遷,愛情更是日異千里的見異思遷哪~

看著新聞台上播的公眾人物的不倫之戀,這麼堂而皇之的在大眾面前上演,不知道適可而止,究竟是要叫我們怎麼來教育下一代,對情感忠貞的必要性!...........亂七八糟的隨便愛時代,誰也難保不受到愛情的傷啊~

我看了近日不斷躍上頭條的歌手的愛情,從事件開端一直到近日的完結篇,整個的過程都讓我覺得很可笑,很火大,很可憐!

為什麼自己不敢坦承行為過失,而只以一句遭人利用來企圖掩蓋自己所有的錯!即便當事者真的是懷抱著巴不得就此推得一乾二淨的行為準則,那也不能全怪這個扛不下責任的傢伙,難道不堅守愛情擅自出走的妳沒有責任!?

我如是那位老公,一定是不能接受老婆說的:被人利用!這幾個字.....為什麼你要去"被人利用"?....可憐!

被人利用了之後,還敢堂而皇之的來求大家的憐憫,那我呢!?我的傷痛誰來管!.....請不要再利用我的傷口做文章了!

不敢承認自己愛錯的人,憑什麼奢求在愛情裡獲得肯定跟幸福的滋潤?

如果你要做一個偷偷愛的人,就不要裝可憐!

如果你是個不敢承認自己愛錯的痞子,不論你長得多麼帥多麼美,都沒資格央求社會大眾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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