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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過舊曆年,人老了,過不過年好像也沒多大差別,倒是回到鄉下兒時景物依舊,讓我想起童年生活,快樂得合不攏嘴.


我是怎麼給想起小時候的?……啊對了,是大年初二那天,我站在大姐的早餐店門口,頭一低看見柏油地上一個爛樹根,我一時腳癢過去蹭了蹭,突然想起那原是根電火條,童年的一幕幕跟演電影一樣在我腦海上映,我大笑出聲……


應該有很多人聽過這首歌:山上的孩子,山上的孩子,都沒有穿褲子,屁股黑黑的,滿身都是杜卡玆”(爛泥巴)………小時後家裡很窮,是政府列定的甲級貧戶,當時每個月可以領救濟物資,那是我們兄弟姊妹最高興也最痛苦的時候,高興是有東西吃,痛苦則是因為去領救濟品得拍照存證,沒人願意幹那事兒,大家都覺得抬不起頭來,其實最巨大的因素是………相片把人拍的可醜,跟通緝犯似的,所以這個艱難的任務,一般都由最不懂事的小妹負責,家裡窮到三餐不繼,自然別提什麼糖果、餅乾這類奢侈品了,爸爸在不曉得第幾林班做工,兩個月大概回來一趟,等爸回來的時候,會去結清雜貨店欠的帳,然後給我們買糖果,嘿,這可是比過年讓人興奮多了,我們多半要求爸爸買口香糖,因為它跟糖果比起來,實在是耐吃多了


那年我國小四年級,每天和小我一屆的弟弟一起上學,我們家住在村子的最頂端,走下來之後得拐個彎過個吊橋,才能到學校,要是有口香糖吃,就一路嚼著下到村子口,然後兄弟倆不約而同把口香糖吐出來,黏在村子口那跟電火條上,之後這一整天便心不在焉的混時間,等到放學後,立馬一路快跑回到村子口,扒下黏在電火條上的口香糖,心滿意足的又嚼起來,回到家臨吃晚飯,把它沾到牆上,吃完飯還吃,睡覺前,沾到牆上,懷著滿足的微笑入睡,隔天一早醒來還吃,照舊吃著下到村子口,黏在電火條上,讓它等我們下課………再一路嚼著回家,這麼薄薄一片,就能吃一個禮拜,其實到後來早都沒味兒了,不但沒味兒而且還很硬,一點彈性都沒有了,可是嚼在嘴裡總有說不出的滿足。


大夥兒說著這事,姐在一旁笑得眼淚都迸了出來


她說:感謝上帝,這樣的苦難終於過去,如今每個人都還算是小有成就.


就在這時候,兒子突然跑過來、嘴裡嚼著口香糖,漫不在乎的把口香糖吐到垃圾桶裡,又拆了一片放入嘴裡,大夥兒瞪著他,兒子似乎也感覺到氣氛不對,趕忙解釋說:那個口香糖沒味兒了.


是誰先笑出聲的? 我只記得當時自己激動得抓著兒子的胳臂,大聲問他說:兒子,你知不知道那一片口香糖可以吃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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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yo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