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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愛了七年以上的人必要的自我探討……
我還愛著身邊的這個人嗎?
是否我被以前的愛催眠了,仍舊自欺欺人的活在
以為只有我們兩個人的世界
承認你對對方沒感覺了,某些程度上…
確實比提出離婚或者分手更叫人無力承受!
因為只要承認了…就好像把自己已經逝去的愛公告在太陽下
愛在太陽下可以發光發熱,可逝去的愛呢?
恐怕禁不起烈日的曝曬更快枯竭吧…?
只是平凡的相守在一起,真的讓人很快就會感到絕望…
誰不想保有愛對方的衝動與執著?
究竟是什麼殺死了愛?
是缺乏甜言蜜語?是沒有狂留言與猛call對方電話?
是千篇一律的性愛操作模式?是很少再一起去約會吃飯?
是那個人不再為我的感冒或肚子痛操心?
是對方不再認真聽完我的抗議或者再像從前那樣衝動的為我打抱不平?
我的愛情縮哪去了?我當然知道它還在!可…我看不見也感覺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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