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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當政者好不容易尋求到多數人的支持時,究竟要怎麼選擇同船的伴,來回應社會對他的期待真的太重要了!

但是人難以控制,人的心思難以捉摸,人的一句話會害得你也受折磨、受連累,甚至害大眾把不爽的口水全吐到你臉上…

像我們這種平凡人,只要一收到法院欠稅的強制執行令,就嚇得心跳失序,哪能跟殺人不眨眼的冷血一族平起平坐!?當我們認命的按著國家的律法來過日子的時候,理當接受國家的法律來保護,這點要求天經地義,王清峰小姐竟然當著全國人民的面,堅持要廢除死刑,憑什麼!?身為法務部長的你憑什麼唱高調還大言不慚!?想要得到死刑犯的感謝?想讓大家覺得你很仁慈?想突顯你的大愛?

什麼叫死刑犯可以教化?那把那些死刑定讞的犯人領出來跟你住在一起,讓妳24小時全天候好好表現一下,看你能不能達到你所想的那種境界好了…

與其說這是你的個人堅持,倒不如說你是缺乏看著死刑犯人伏法的勇氣吧!

若非罪證確鑿,法院也不得隨意將人處以死刑啊,將窮凶惡極之徒繩之以法,保護其他善良的百姓,本來就是當政者回報給人民的一種愛,憑什麼浪費納稅人的錢來養那些該死的人!

如果殺人都不用償命,變態者屠害他人的心還有啥好顧忌,或許那些從死刑改為無期徒刑的犯人,再歷經大赦被放出來之後,首先要找的就是定他們死罪的法官、捉拿他的員警、還有與他對簿公堂的被害人家屬,然後再修正一下自己當年有破綻的犯罪模式,再來跟執法人員鬥法…有時候殘忍也算一種仁慈,這句話特別適用在執行死刑上!

如果殺人真的可以關個二十年就能承蒙大赦,被放出來繼續橫行,那我們真的要趕緊加修幾棟監獄才行,反正就是關嘛,先給他死再說!有人想過這種嚴重性沒有?什麼叫做願意替死囚下地獄?要真有地獄,你一條命怎麼賠得起那些枉死的可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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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yo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